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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3人

    信息发布者:广南黑支果村网通
    2017-09-28 14:57:13   转载

    我县2012年选任的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已任期届满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务会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》,加强和推进我县人民陪审员工作,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重要作用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县委广复〔2005〕9号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批复》、县人大常委会广人常发〔2005〕6号文件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选任名额。

    广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3人(其中:者太乡2人)。

    二、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
    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
    2、年满二十三周岁;

    3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,热爱人民陪审工作;

    4、身体健康;

    5、学历要求:按照规定,本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但阅历丰富,懂得当地民风民俗,德高望重,善于做群众工作,愿意为人民法院事业做事的农村居民、退伍军人等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,曾经任过本院人民陪审员、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放宽到初中。

    三、报名方式和任命

   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,可以由公民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县人民法院推荐,或者公民本人提出申请。由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进行审查考核,确定人选后,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。

    四、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

    1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等人员,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;

    2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    3、被开除公职的。

    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
    1、报名时间: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21日止。

    2、报名地点:广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。

    3、联系电话:5155307

    特此公告

    2017年9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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